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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惠民政策明白卡(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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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惠民政策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资助标准为500-800/生·年。

2.义务教育“三免两补”:三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免除住宿费。两补:国家在全省65个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补助标准3/生·天,全年600/生,同时鼓励其他各县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为小学1000/生·年,初中1250/生·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进行补助,标准为1500/生·年。

4.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1500/生·年。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除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属于我省户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学费;外省户籍学生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即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收学费,免学费标准为2000/生·年。

    二、计生服务惠民政策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①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10元,直到子女年满14周岁;②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0元(201111日以后出生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③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中,为农业户口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未满60周岁的,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400元计划生育节育奖;④2010年以来农村落实绝育措施的二女结扎户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⑤推迟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每年给予奖励1200元。推迟政策内二孩生育最高奖励6000元。

    2、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①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夫妻和子女死亡的计生无孩户家庭(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双方或一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不低于1200元;②农村计生“两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100%报销,参合金由县人口计生局代缴;③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和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4000元的补贴;④城镇独生子女家庭(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女方年满50周岁、男方年满55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500元的奖励扶助金。

3、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①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不低于2500元;②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4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5万元;③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一级3600元,二、三级2500元)。

4、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对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市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考取大专或本科的给予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学制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考取研究生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助学补助。推荐农村“两户”子女就读职业学校,人口计生部门全额承担学费,并在学制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实现“普十二”义务教育,并每人每年给予500元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

三、城乡医疗救助

1.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大病患者、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家庭成员

2.医疗救助内容:①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②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付部分再分类按比例予以住院医疗救助。③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先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自付部分再分类按比例予以住院医疗救助。

四、民政临时救助

1.临时救助对象:主要指因水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2.申请审批程序: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受委托的村(居)委会受理并如实登记。数额较小的由乡镇(街道)审批,数额较大的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五、农村低保政策

1.低保对象: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享受农村低保。

2.评定方式: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乡(镇)、村组织人员向乡(镇)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或街道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

3.低保待遇:低保金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标准的差额确定。

六、新农合医疗政策

(一)筹资

12015年度筹资交款时间:2014111-2014年12月30,外出务工人员交款时间可放宽到2015230日。

2、个人筹资交款金额暂定为70/人年,以户为单位,严禁家庭内外成员参合信息互换或更改。

3、筹资交款时必须提供个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或户口册,确保个人信息录入准确。

(二)新农合就医补偿

1、起付线:普通病种乡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100元,县级定点医院住院200元,市级定点医院住院300元,毕节市外公立医院住院500元、市外民营医院住院1000元。低于起付线以下的看病就医费用由个人自付。

2、补偿比例:普通病种乡级定点医院住院85%,县级定点医院住院75%,市级定点医院住院65%,毕节市外公立医院住院55%、市外民营医院住院35%

32014年起,农村儿童两病(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甲亢、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24种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例达80%(终末期肾病血透为90%)。

    4、慢性病和大病门诊补偿:慢性病和大病应由专家或先期病历核查认定,并指定用药和定点医院,不设起付线,费用可累计计算,慢性病门诊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每月结报一次,大病门诊比照同级医院住院比例实行即审即报。

(三)县外住院治疗报补必须向参合地合医办提供以下资料(现场直补除外)

1、转院手续(不含县外打工人员);

2、合医证、身份证或户口册、银行存折或卡号;

3、疾病证明、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原始发票;

4、意外伤害必须提供无他方责任的有效证明。

(四)其他

1、对于错过筹资缴费时间的婴幼儿,出生当年可凭户口册、患儿父(母)亲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患儿父(母)亲合医证享受新农合政策补偿。

2、住院、大病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年度累计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的参合患者,可持合医证、身份证或户口册、银行存折或卡号到县人寿保险公司申请大病(额)医疗赔付(二次补偿)。

    七、农业惠农政策

    1.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补贴10元。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随核准面积下达乡镇,由乡镇直接拨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上。(注:这一条有修改)

    2.种粮补贴:按1.05/百公斤标准补贴给农民,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上。

    3.综合直补:按35.51/百公斤标准补贴给农民,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农户“一折通”账户上。

    八、畜牧业惠民政策

    1.生猪良种补贴政策: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补助20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40元。补贴方式为财政资金补贴给良种猪精液提供单位,供精单位按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

    2.母猪饲养保险政策: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财政补贴48元,投保户每头自付12元,保险期限1年。

    九、林业惠民政策

    1.退耕还林补助标准:①原政策补助年限及标准:退耕还林后,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补助标准为每年239/亩(毕节市242/亩)。②完善政策补助年限及标准: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还林农户给予适当现金补助,补助周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补助标准为每年134/亩(毕节市137/亩)。以上为我省2000-2006年实施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调整后将及时公示群众。

    2.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0.25元用于公共管护支出,织金县提取3.75/亩用于统一管护,实际补偿为11/亩。

3.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8元,省、市(州)、县(市、区、特区)按照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金额兑现给林权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

十、农机购置补贴

1、补贴种类:对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2个小类145个品目和我省自选的11个品目进行补贴。其中对水稻插秧机、茶叶机械实行优先补贴。

2、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省农委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我省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

3、补贴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4、补贴数量:同一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10台,其中,购买统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3;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60台,其中,购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20台。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购机,允许跨县选择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

5、购机补贴操作流程:购机者持二代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农机局申请→农机局公示申请对象(公示7天)→审核申请→申请者全价购机→经销商录入购机信息→核实购机情况→购机者申请补贴→结算补贴资金。

6部份目录内产品的中央补贴金额

    1、耕整地机械中央补贴额120.00元—28000.00元(包括:铧式犁、翻转犁、旋耕机、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开沟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圆盘耙、驱动耙、起垄机);2种植施肥机械中央补贴额250.00元—50000.00元(包括:条播机、穴播机、小粒种子播种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水稻(水旱)直播机、免耕播种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种子处理设备(采摘、调制、浮选、浸种、催芽、脱芒等)、其他育苗机械设备(秧盘)、油菜栽植机、水稻插秧机、甘蔗种植机、树木移栽机、甜菜移栽机、施肥机(化肥)、撒肥机(厩肥)、配肥机、地膜机械);3、田间管理机械中央补贴额80.00元—50000.00元(包括: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4、收获机械中央补贴额为240.00元—120000.00元(包括: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蔬菜收获机械、花卉(茶叶)采收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5收获后处理机械中央补贴额为50.00元—120000.00元(包括:脱粒机械、清选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中央补贴额为150.00元—50000.00元(包括:碾米机械、磨粉(浆)机械、榨油机械、果蔬加工机械、茶叶加工机械);7排灌机械中央补贴额为170.00元—18000.00元(包括:水泵、喷灌机械);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00.00元—120000.00元(包括:饲料(草)加工机械、畜牧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9、动力机械中央补贴额在1350-180000元(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盘式拖拉机);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中央补贴260.00元—35000.00元(包括:挖掘机械、平地机械、其他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破碎机));11、设施农业设备中央补贴450.00元—2800.00元(包括:日光温室设施设备、连栋温室设施设备、塑料大棚设施设备);12、其它机械中央补贴200.00元—50000.00元(包括:固液分离机、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其他废弃物处理设备)

十一、交通惠农政策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十二、法律援助政策

1.申请对象:公民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有事实证明需要法律帮助,但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执行。

2.援助范围:包括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到损害的;因征地、拆迁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其它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等。

3.援助流程:咨询及申请法律援助—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一递交身份证明、申请表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给予援助—对援助机构不予援助的,可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

十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参保群众可各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政策对特殊参保对群体的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

政府补贴:城乡居民按年及时缴费的,对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省、市、县负担10;对选择500元至9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省、市、县各负担20;对选择1000元至20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90元,省、市、县各负担30元。

待遇标准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60/月。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按以下方式领取待遇。

基础养老金(6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代缴资金+政府补贴资金+账户利息。

十四、农村危房改造

1发放对象

2014年安排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

2、补助标准

五保户:一级危房,补助资金为2.23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85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7万元/户。

低保户:一级危房,补助资金为2.23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7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65万元/户。

困难户:一级危房,补助资金为1.23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7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65万元/户。

一般户:一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83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7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资金为0.65万元/户。

十五、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1、保障对象: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常住人口。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本地稳定就业达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本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2、保障方式:实物配租、配售、租赁补贴。

3、保障标准:实物配租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租赁补贴根据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面积补贴额(3//月)×家庭人口(以申报保障的家庭人口数为准)发放。

4、申请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进行申请。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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