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教字〔2013〕43号
城关镇各村委、社区、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3〕14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城关地区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保障其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城区教育资源分布实际,现对我县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村(居委会)、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城关地区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一、
(一)小学
织金一小服务范围:金西社区(西环路22-130号、城西路1-89、2-90号、西山巷单双号、西山二巷单双号);金中社区(新华南路单号1-99号、新华北路单号1-259号、新华西路单双号、前进路单双号、西环路单号1-163号、西环路双号2-18号、金中路双号2-22号、平安小区、支前路单双号、文化路单号57-末号、文化路双号62-末号、公安路单双号);太平社区(新华北路双号2-264号、新民路、文化路、玉屏路、和平路、共同路、清泉路)
织金二小服务范围:金南社区(杨家田1-73号单双号、森林路1-129号单号、金南路2-249号单双号);金西社区(西环路132-252号、教场路单双号、小教场路单双号、教场西路单双号、金南路、城南路、森林路双号);金中社区(新华南路单号101-201号、西环路单号165-207号、紫竹路单双号、环城南路单双号);太平社区(新华南路、南灵路、清泉小区、沙井巷、金南路单号1-221号)
织金三小服务范围:金南社区(金东路2-188号双号、古佛路1-102 单双号、南笔路1-197号单双号、黄堰巷1-30号单双号、白玉巷1-65 号单双号、城防路68-73号单双号、新华东路2-142号双号、新华东路95-155号单号、沿河路1-114号单双号);双堰社区全部;星秀社区(鱼山路和鱼山北路、健康路1-29号、双堰路54-116号、沿河路173-298号、玉屏路68-122号);
织金四小服务范围:金西社区(河滨路单双号、金西路单双号、西城街单双号、二岭一巷、二岭二巷、金中路1-41号、花卉路单双号、人人山路单双号、移民西路单双号(包括木杉寨))
织金五小服务范围:为金北社区全部
城关小学服务范围:星秀社区(星鱼路、浩阳城市花园和中成公寓、安居小区和安置房、星秀路1-309号)。
织金七小服务范围:星秀社区(杨柳路1-173号及廉租房住户)
(二)初中
织金三中服务范围:金南社区(金东路2-188号双号、古佛路1-102 单双号、黄堰巷1-30号单双号、白玉巷1-65
织金四中服务范围:星秀社区全部;太平社区(新华北路双号2-264号、新民路单双号、文化路单双号、玉屏路2-66号双号、玉屏路1-75单号、和平路2-126号双号)北门村、平寨村、化垮村、冷坝村、岩脚村、田坝村、白岩村。
织金五中服务范围:金西社区(西环路132-252号、教场路单双号、小教场路单双号、教场西路单双号、金南路、城南路、森林路双号);金南社区(南笔路1-197号单双号、杨家田1-73号单双号、森林路1-129号单号、金南路2-249号单双号、新华东路2-142号双号、新华东路95-155号单号、沿河路1-114号单双号);金中社区(文化路单号57-末号、公安路单双号、支前路单号1-173号、支前路双号2-66号、西环路单号91-末号、紫竹路单双号、环城南路单双号、新华西路单双号、新华北路1-81号、新华南路单号);太平社区(共同路单双号、清泉路单双号、新华南路2-262号双号、南灵路单双号、清泉小区单双号、沙井巷单双号、金南路单号1-221号)花红村、桂花村。
织金六中服务范围:金西社区(西环路22-130号、城西路1-89、2-90号、西山巷单双号、西山二巷单双号、河滨路单双号、金西路单双号、西城街单双号、二岭一巷、二岭二巷、金中路1-41号、花卉路单双号、人人山路单双号、移民西路单双号(包括木杉寨))金北社区全部;金中社区(文化路双号62-末号、支前路单号175-末号、支前路双号68-末号、平安小区、金中路双号2-22号、西环路双号2-18号、西环路单号1-89号、新华北路单号83-259号);西湖村、水依村、独店村、鱼塘村、大坡村、新寨村。
二、社区(村)学生就读学校
各社区(村)学生按照学校的服务范围到相应的学校就读,就读时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入学凭证
户籍属城关镇辖区的小学新生入学,凭城关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安户口簿、文化户口簿、接种证等证件到指定学校报名;户籍为城关镇以外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新生入学凭公安户口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父母在县城的务工证明、县城暂住证(经县教育局审核签字)、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接种证等证明到就近学校入学。
户籍属城关镇的初中新生入学凭教育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公安户口簿、文化户口簿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户籍为城关镇以外的其他乡镇、但一直在城关镇辖区内就读小学的初中新生入学凭县教育局出具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的公安户口簿、文化户口簿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没有在城关镇辖区内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到城关镇就读初中的凭公安户口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下发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父母在县城的务工证明、县城暂住证(经县教育局审核签字)、父母身份证、文化户口簿到就近学校入学。
四、相关要求
1、各村(居委会)、社区、县直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划片招生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服务范围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2、学生的就近入学以学生的公安户籍为依据,入学区域以公安户籍为准划定。
3、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在接收学生入学时收取除上级规定代收的本子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严禁各学校在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严肃查处。
5、各县直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划定的服务范围招收学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非本服务范围内的学生。特殊情况需招收的,必须征得县教育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同意,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负责人的责任。
6、学校在招生入学过程中,若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大于本校招生数,可将具体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基教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并结合家长意愿进行协调安排,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禁止推诿扯皮,最大限度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7、居住廉租房的其它社区户口经社区出具证明后小学入学学生一律就读七小,初中入学学生一律就读四中;其他为城市建设做出特殊贡献的拆迁户经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证明签字盖章后可根据现居住地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8、各村(居委会)、社区、县直各学校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在村委会、社区办公室、校园内醒目位置向家长及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及家长的监督。村(居委会)、社区公布本村(居委会)、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就读学校,学校向社会公布本学校的服务范围。县教育局举报监督电话:0857-7621108(办公室)、0857-7628535(法规股)、0857-7629828(基教股)。
9、未尽事宜,由织金县教育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共商解决。
织金县教育局 织金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