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织府复[2011]76号)和(织发改字[2011]222号)文件规定,织金的出租汽车收费标准为: 1、计程收费:出租汽车在2公里范围内(含2公里)起步价为每车次5元人民币,超过2公里,按每增加1公里增加收费1.4元人民币计价(计价器以每增加500米计价收费0.7元人民币进行计价)。 2、计时收费:出租汽车起运后,路遇堵塞、交通信号或乘客自已要求临时停车的,按每5分钟折合1公里计价收费1.4元人民币(计价器以每2分钟30秒计价一次收费0.7元人民币)。 3、空驶费:载客行驶5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5公里以上,超过5公里部分,按每公里运价加收50%的空驶费。 4、包车费:由车乘双方协商确定。 监督投诉电话:0857-7626942、价格投诉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