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14410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织金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 织府办〔2018〕99号 |
织府办〔2018〕99号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和《毕节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毕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我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各项活动,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七进”活动,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为认真做好我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特成立织金县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中有关重大事项,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潘发勇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安委会主任
副主任:朱宇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冯浩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张光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陈致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袁明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胡明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
周朋玖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曾华祥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楠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李兴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钟慧县人社局局长
杜昌庭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云洪县住建局局长
杨宁县工能局局长
陈铧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玉红县海事处处长
刘仁海县教育局局长
熊英俊县农牧局局长
宋波县城管局局长
张健县国土局局长
金永富县水务局局长
班继县林业局局长
叶红县农机局局长
杨露县环保局局长
向文龙县卫计局局长
姚世璟织金供电局局长
谌洪彬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蒙成县气象局局长
金兆美县文广局局长
肖克勇县安监局常务副局长
蒋先统县安监局副局长、县煤安局局长
王才举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光海团县委书记
黄英县妇联主席
杨雪松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智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陈实大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曾庆义县安监局机关党委书记
陈学品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李发祥织金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负责人
周礼荣新织金杂志社主编
熊江县电视台台长
白青茂县通讯报道中心主任
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周朋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庆义、陈学品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由陈淼、赵权、吴家兰组成,赵权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周密安排、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县各单位、乡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及首日活动
1.动员部署
(1)5月31日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分别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6月1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就“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在《织金报》发表署名文章或在织金电视台发表讲话,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文广局)
2.户外宣传
(3)在城区、城郊交通要道和单位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户外公益广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1幅,文腾街道、双堰街道各2幅(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文腾街道、双堰街道)
(4)各乡镇(街道)在重点路段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户外公益广告不少于2幅。(责任单位:乡镇〈街道〉)
(5)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指导有关营运单位,在公交车和长途客运车辆上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车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6)在设有LED电子显示屏的出租车上滚动播放安全常识、安全警示语。(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组织配有车载电视和LED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安全知识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8)在城区主要街道、建筑工地、车站等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在各加油站张贴安全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3.媒体宣传
(9)在县主流媒体《织金报》、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流媒体宣传。(责任单位: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10)县安监局要在安监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在安监信息平台发送安全生产手机短信,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监管系统媒体宣传。(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1)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开设专栏(专题、专刊)、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工能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烟草局、织金供电局)
(二)组织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县安委会及有关成员单位要通过专题报告、专题电视讲话、发表专题文章、举办专题讲座、“新时代脱贫攻坚讲习所”等方式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4.领导宣讲
(12)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在县主流报刊媒体发表专题文章1 篇,宣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通讯报道中心)
(13)县安监局负责人宣讲不少于1场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4)县公安、交通、住建、教育、市场监管、工能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宣讲不少于1场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能局等)
5.专家宣讲
(15)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1场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6.宣讲团宣讲
(16)组织宣讲团宣讲1场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7.企业宣讲
(17)组织辖区内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分别宣讲不少于1场次。(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成员单位)
8.部门宣讲
(18)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企业要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主题宣讲。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插图、播放宣传片,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应急管理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组织开展“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9.开展现场宣传咨询
(19)6月16日,县组委办在县城设县主会场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见附件1)。(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文腾和双堰街道)
(20)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根据自身特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0.开展警示教育
(21)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织金供电局、中石化织金分公司分别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展出,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责任单位:以上各有关单位)
11.开展主题宣誓
(22)组织有关部门、企业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誓承诺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
12.开展媒体宣传咨询
(23)县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责任单位: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四)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宣讲等活动
13.召开新闻发布会
(24)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14.组织在线解读
(25)分别组织1次《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线解读。(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5.组织专家访谈
(26)就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别组织开展1次专家访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6.其它活动
(27)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等借助媒体优势,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媒体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17.煤矿事故演练
(28)组织开展煤矿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18.火灾事故演练
(29)组织开展高层居民楼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19.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演练
(30)组织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20.学校疏散演练
(31)组织开展学校紧急状态下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1.其它演练
(32)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的相关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22.开展警示教育
(33)部门专题警示教育。县安监、交通、公安、住建、消防、工能、国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1次专题讲座,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组织观看1部警示教育片、组织1次警示教育展,积极通过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县受警示。(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工能局、县国土局等部门)
(34)企业专题警示教育。分别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召开警示教育会、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用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工能局、县国土局等单位)
23.拍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5)组织拍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工能局、县国土局、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七)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4.制定工作方案
(36)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双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5.制定管理制度
(37)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双控”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6.制定风险清单
(38)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学习贯彻《贵州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指南》及其行业隐患排查标准,分别制定企业风险清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7.开展风险辨识
(39)督促指导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风险分布图、车间风险告知栏、岗位风险告知卡,组织企业职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人人知风险,人人除隐患”的良好氛围,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管控防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40)督促指导企业按照风险清单和隐患排查标准开展本单位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41)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报告会等形式加强交流学习,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组织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围绕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精心创作一批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微动漫等安全文化精品,通过电视、广播、户外LED屏、楼宇广告等媒体平台在车站、码头、校园、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普及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责任单位: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28.公益广告
(42)创作安全生产警示公益广告作品。(责任单位: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29.微动漫
(43)6月20日前,创作反映安全生产主题的微动漫1部。(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按照《毕节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毕节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毕安办〔2018〕12号)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30.制定活动方案
(44)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31.制定活动规范
(45)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明确具体内容、方式和质量标准,形成相对规范和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32.组织开展活动
(46)组织开展有关“七进”活动各1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十)组织开展青年执法竞赛活动
33.县竞赛活动
(47)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竞赛活动,充分展示安监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34.参加市竞赛活动
(48)配合做好市组委办组队参加全省安全生产青年执法竞赛活动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十一)组织开展安全歌曲创作和网上安全生产月活动
35.安全歌曲创作活动
(49)县文广局要组织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创作1 首安全生产歌曲(于2018年6月10日前报送县组委办〈提供音、视频材料及原创承诺函〉)。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启发和教育人们珍爱生命、遵章守纪、远离事故、享受安全,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36.网上安全生产月活动
(50)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月”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网上安全生产月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
(十二)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
37.“安康杯”竞赛活动
(51)组织参加全县“安康杯”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38.“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52)组织参加全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责任单位:团县委)
39.“最美家庭”活动
(53)组织开展全县“最美家庭”活动。(责任单位:县妇联)
40.“平安校园”活动
(54)组织参加全县“平安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三)组织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
41.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活动
(55)组织开展织金县“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方案见附件2)。(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2.安全生产知识试卷答题活动
(56)组织参加毕节市“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方案见附件3)。(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3.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57)组织参加毕节市“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赛(方案见附件4)。(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4.征文比赛活动
(58)组织开展织金县“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安全生产征文比赛活动(方案见附件5)。(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5.微电影创作比赛活动
(59)组织创作1部微电影参加毕节市安全生产微电影创作比赛活动(方案见附件6)。(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46.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
(60)在住建、烟草、电力行业开展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规范安全作业(具体实施方案由县总工会牵头制定)。(责任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烟草局、织金供电局)
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受教育的安全宣传教育格局。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帮扶活动
47.驻村帮扶
(61)深入扶贫攻坚驻村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帮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8.社区帮扶
(62)深入社区帮扶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9.综治帮扶
(63)深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帮扶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四、“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内容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市安委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从5月至12月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由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为主题的区域性、行业性活动。其中,6月份开展各项专题行活动不少于1次。
县组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开展煤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双控体系”建设等六个安全专题行活动,通过明查暗访,曝光安全隐患、惩治违法行为,报道先进典型事例、总结先进经验,宣传安全科技、助推科技强安。
(一)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
盯紧看牢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三类”重点煤矿和瓦斯、水害、顶板“三类”主要灾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深化“双千工程”(千企引进、千企改造)为契机,大力推动煤炭开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工能局、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行
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对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通领域非法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县安监局、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行
深化罐区、安全设计诊断等专项治理,强化烟花爆竹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黑火药、引火线等专项整治,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推进力度,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消防“多合一”(仓库、生产车间、宿舍、办公室、厨房等在同一栋建筑物内)、人员密集场所和有限作业空间等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工能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四)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题行
加强重点地区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对已关闭、新建技改、停产整顿矿井及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工能局、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五)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题行
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防伤亡事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六)开展“双控体系”建设专题行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按照政府引导、标杆示范、分级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风险辨识、清单制定、分级管控、对照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这个中心,通过企业真干实干,政府严管严查,在全县形成运用“双控体系”信息系统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双控体系”建设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通讯报道中心、县电视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乡镇(街道)行”、“安全生产部门行”活动组织机构,按照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本乡镇(街道)活动方案,对本单位、本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乡镇(街道)行”、“安全生产部门行”活动全面部署、精心安排。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全覆盖,乡镇(街道)全覆盖,村(居、社区)全覆盖,辖区内企业全覆盖。要落实人员、经费,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并参与有关活动。乡镇(街道)、部门分管领导至少要参加2次以上“安全生产月”或“安全生产织金行”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具体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使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收到更好的效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组织新闻单位安排时段和版面,加强正面宣传,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理念,传播安全知识,营造主流舆论强势。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组委办要制定督查制度,从6月上旬起,每周对各乡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指导不少于1次;要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门的考核,并纳入季度、年终考核和兑现奖惩内容。对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织金行”活动,或不服从县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工作开展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县组委办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县委、县政府从严问责。
(六)及时调度和报送信息
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建立专门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并按时报送下列材料。
1.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于5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县组委办。
2.各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报送县组委办。
3.“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每周三12:00前报送1次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县组委办要建立并如实记录每周调度台账。
4.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分别于5月31日、6月25日前将相关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过程记录,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2种方式报送县组委办。
5.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分别于5月31日、6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织金行”涉及的专题行活动方案和专题行活动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2种方式报送县组委办。
6.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2种方式报送县组委办。
联系人:吴家兰,联系电话(传真):7639102,邮箱:2772470244@qq.com。
附件:1.织金县2018年“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方案
2.织金县2018年“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活动方案
3.织金县参加毕节市2018年“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知识试卷答题活动事宜
4.织金县参加毕节市2018年“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事宜
5.织金县2018年“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征文比赛活动方案
6.织金县2018年安全生产微电影创作比赛活动方案
7.2018年安全生产微电影创作比赛申报表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