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3001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织金县2018年1—4月医疗救助工作情况 | ||
文 号: |
按照《织金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和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扶贫等部门联合出台的《织金县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扎实实施医疗救助,推动四重医疗保障更加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合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计生医疗扶助、优抚医疗补助后的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按70%比例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30000元内给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特大疾病患者按100%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45000元。 2018年以来,织金县发放医疗救助金636.86万元救助1554人次,其中发放救助金207.78万元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19人,发放救助金225.3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490人,有效防止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病加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