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于2017年出台《织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织金县2018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7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741元/人/月,增幅达7.1%。1—4月发放特困供养金644.14万元,2051名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并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