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毕节”“法治织金”创建工作,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情况如下:
一、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结合实际拟定织金县“七五”普法规划,经县委政府行文下发,组织各级各部门抓好实施。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完成全县干部网上学法考试,建立“织金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完成“法治织金”创建上半年工作任务。半年累计投入法治宣传教育经费12万元,发放“法治宣传杯”10万个,发放法治宣传读本7.3万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次。创建民主法治示范乡镇(街道)6个、示范村居11个。
二、基层基础工作。按照人均1万元划拨司法所办公经费共37万元,由乡镇(街道)监督司法所使用,保障司法所日常办公。投入资金9.2万元,对部分司法所进行规范化硬件改造和维修,启动4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和巩固历年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成果。
三、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方式,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我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经费从我局办案业务经费中解决,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找到督促,强化纠纷排查调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半年共排查调解民间纠纷1755件,调解成功1717 件,成功率97.8%,达成书面协议541件。
四、律师公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律师及公证体制改革精神,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及编办,积极协调有关事宜。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两拥护两忠于守底线”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律师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律师完成案件代理214件。办理公证事项307件。全县现有律师28人,公证员3名。
五、公共法律服务。投入60万,租用县招待所办公场地,并对办公设施进行改造和配备,建成织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于一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自投入运转以来,效果良好,平均每日接待群众50人次以上。
六、法律援助。严格执行《贵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评查,严格兑现办案补助经费,坚决杜绝明免暗收等违规行为发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417件。
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加强矫正日常管理,规范入矫、至解除流程,加大矫正对象违规收监力度,坚决防止和减少矫正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投入9万元,租用电子手环给社区服刑人员佩戴。半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6人,按期解除和终止矫正共89人,在册监管社区服刑人员235人。按时将监所拟释放人员提交县综治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有关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半年接收刑释人员722人,安置722人,帮教722人,安置率、帮教率均为100%。创建县级安置帮教基地1个。
八、其他工作。派员参加县的大项目征地拆迁、纠纷协调化解、现场公证等工作。派出6名干部参加全县驻村工作,对6个村每村投入1万元帮扶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鸡场乡33户贫困户,每户投入3000元共投入9.9万元帮扶金。做好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一是基层司法所编制少,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办公条件滞后,信息化水平不高,无法适应发展需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参差不齐。三是司法行政人员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十、下步工作打算。对照市局业务要求和县的目标考核内容,围绕“法治织金”创建,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织金县司法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