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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8-00264 是否有效: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名  称: 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定价听证会公告(第二号)
文  号:
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定价听证会公告(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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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织金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定价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定价听证项目、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6262:30,会期半天。

地点:织金兴鑫水务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定价听证项目

织金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定价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4〕239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9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制定织金城区各分类用水户供水价格。

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成本监审报告,综合各方面因素,在集体审议的基础上,根据下限值8%、中值10%、上限值12%等三种不同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按照“城镇供水价格由供水定价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的规定,提出三套拟调价方案供听证。

第一方案

利润率按下限值8%测算,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2.53元/m3

用水类别

年用水量划分

水价

(元/m3)    

单位调价额(元/m3

调整幅度(%)

(一)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2.53元/m3

1.第一级阶梯水价

216 m3/户及以下

或72 m3/人及以下

2.53

0.43

20.5

2.第二级阶梯水价

216 m3—288m3/户(含288m3

或72 m3—96 m3/人(含96 m3

3.80

——

——

3.第三级阶梯水价

288m3/户以上

或96m3/人以上

7.60

——

——

(二)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及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水户

3.17

——

——

(三)非居民用水

1.基准水价

定额用水量由供水主管部门按《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

3.80

-0.51

-11.83

2.第一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

5.70

——

——

3.第二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50%(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

11.40

——

——

4.第三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

19.00

——

——

(四)特种行业用水

1.基准水价

定额用水量由供水主管部门按《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

12.65

2.65

26.50

2.第一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

18.98

——

——

3.第二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50%(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

37.95

——

——

4.第三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

63.25

——

——

1.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第一、二级阶梯价格之和的算数平均值确定为3.17元/m3

2.根据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基准价格按照1:1.5:5的比价核定。本次调价利润率按下限值8%测算的居民用水基本水价2.53元/m3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基准价格分别拟定为3.80元/m312.65元/m3

3.本表价格未包含污水处理费。调价前现行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2.10元/m3;非居民用水4.31元/m3;特种用水10.00元/m3。

第二方案

利润率按平均值10%测算,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2.70元/m3

用水类别

年用水量划分

水价

(元/m3)    

单位调价额(元/m3

调整幅度(%)

(一)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2.70元/m3

1.第一级阶梯水价

216 m3/户及以下

或72 m3/人及以下

2.70

0.60

28.57

2.第二级阶梯水价

216 m3—288m3/户(含288m3

或72 m3—96 m3/人(含96 m3

4.05

——

——

3.第三级阶梯水价

288m3/户以上

或96m3/人以上

8.10

——

——

(二)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及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水户

3.38

——

——

(三)非居民用水

1.基准水价

定额用水量由供水主管部门按《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

4.05

-0.26

-6

2.第一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

6.08

——

——

3.第二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50%(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

12.15

——

——

4.第三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

20.25

——

——

(四)特种行业用水

1.基准水价

定额用水量由供水主管部门按《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

13.50

3.50

35

2.第一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

20.25

——

——

3.第二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50%(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

40.50

——

——

4.第三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

67.50

——

——

1.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第一、二级阶梯价格之和的算数平均值确定为3.38元/m3

2.根据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基准价格按照1:1.5:5的比价核定。本次调价利润率按平均值10%测算的居民用水基本水价2.70元/m3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基准价格分别拟定为4.05元/m313.50元/m3

3.本表价格未包含污水处理费。调价前现行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2.10元/m3;非居民用水4.31元/m3;特种用水10.00元/m3。

第三方案

利润率按上限值12%测算,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2.86元/m3

用水类别

年用水量划分

水价

(元/m3)    

单位调价额(元/m3

调整幅度(%)

(一)居民用水(基本水价为2.86元/m3

1.第一级阶梯水价

216 m3/户及以下

或72 m3/人及以下

2.86

0.76

36.19

2.第二级阶梯水价

216 m3—288m3/户(含288m3

或72 m3—96 m3/人(含96 m3

4.29

——

——

3.第三级阶梯水价

288m3/户以上

或96m3/人以上

8.58

——

——

(二)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及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水户

3.58

——

——

(三)非居民用水

1.基准水价

定额用水量由供水主管部门按《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

4.29

-0.02

-0.50

2.第一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

6.44

——

——

3.第二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50%(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

12.87

——

——

4.第三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

21.45

——

——

(四)特种行业用水

1.基准水价

定额用水量由供水主管部门按《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核定

14.30

4.30

43

2.第一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1.5倍计收。

21.45

——

——

3.第二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20%—50%(含50%)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3倍计收。

42.90

——

——

4.第三级超定额水价

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基准水价的5倍计收。

71.50

——

——

1.未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第一、二级阶梯价格之和的算数平均值确定为3.58/m3

2.根据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基准价格按照1:1.5:5的比价核定。本次调价利润率按上限值12%测算的居民用水基本水价2.86元/m3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基准价格分别拟定为4.29元/m314.30元/m3

3.本表价格未包含污水处理费。调价前现行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2.10元/m3;非居民用水4.31元/m3;特种用水10.00元/m3。

四、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会代表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或住址

人员类型

1

韦忠阳

县人大

人大代表

2

罗洪发

县政协

政协委员

3

县纪委

纪委代表

4

谌荣华

县法制办

法制工作者

5

鄢小礼

县民政局

政府部门代表

6

彭永波

县统计局

政府部门代表

7

杨曙光

县水务局

政府部门代表

8

县扶贫办

政府部门代表

9

熊灿全

县总工会

社会组织代表

10

织金经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代表

11

李兴军

水务公司

经营者代表

12

彭希卓

水务公司

经营者代表

13

余运国

八步街道群众

居民代表

14

李文刚

三甲街道群众

居民代表

15

彭朝元

绮陌街道群众

居民代表

16

文腾街道群众

居民代表

17

唐先平

双堰街道群众

居民代表

18

李亚东

金凤街道群众

居民代表

19

天福宾馆经营者

非居民代表

20

蔡志刚

三禾源物业管理负责人

非居民代表

21

钟海军

五洲水汇经理

特种用水代表

22

星秀社区杨柳路

特殊困难群体代表

23

杨守俊

县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

代表

(二)听证人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人员类型

1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听证人

2

张洪明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股长

听证人

3

喻昌发

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听证人

4

申园林

县发改局法规股负责人

听证人

(三)旁听人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人员类型

1

张玉琴

群众

旁听人员

2

杜  娟

群众

旁听人员

3

刘少萍

群众

旁听人员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方式对听证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咨询电话:13985357717

电子邮箱:597652624@qq.com


特此公告



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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