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公开专栏 »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继承转移公告(周尚奎、周国才等)
点击次数: 次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织不动产转﹝201818

被继承人:周尚奎,已死亡

继承人:杨正华,已死亡

继承人:周国芬,于1997年4月死亡

继承人:周国明,于1998年6月死亡

继承人:周国才(身份证号:52242519630817****)系周尚奎次子。

继承人:周国忠(身份证号:52242519740401****)系周尚奎三子。

继承人:周小平(身份证号:52242519600527****)系周尚奎长子。

继承人:陈继强(身份证号:52242519850228****)系周国芬之子。

继承人:周杰(身份证号:52242519961109****)系周国明之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该不动产坐落织金县城关镇和平路115号,经测绘及权籍调查、现状为: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划拨/自建房不动产单元号:522425111033GB00942F00010001宗地面积:28.8房屋建筑面积:24,用途:住宅

根据继承人周国忠、周小平、周国才、陈继强、周杰五人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继承人周国忠、周小平、周杰、陈继强,放弃该不动产的继承权,周国才继承,经核实证据充分资料齐全,拟确定该不动产权由周国才继承如对该继承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6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给周国才所有。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织金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57-7730903

织金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66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