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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观察之一:“四力齐发”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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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贵州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基层法院之一,织金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法治毕节”创建为抓手,重点围绕优化“三大环境”增动力、落实“三大机制”添活力、构建“三大平台”聚合力、打造“三大模式”显实力,“四力齐发”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织金司改工作的“特色样本”。

 优化“三大环境”增动力

 一是优化制度环境。先后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及职责试行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办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便民利民工作办法》等40多个办法制度,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优化审判权配置,在推进中不断细化和修订,走上了范式改革、整体推进、配套制度逐步完善的良性轨道。二是优化保障环境。织金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司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司改推行情况汇报,统筹协调司改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将司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人均办案经费从2万元提高到5.5万元,相关标准得到市级采纳。落实法官薪酬制度,区分案件类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难易程度、综合绩效测算办案补贴,将办案补贴与案件质效挂钩。落实“以案定补”,2016年员额法官绩效补助最高4万余元,最低1万余元,吃“大锅饭”现象被彻底打破,实现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良好激励机制初步形成。三是优化办案环境。打破业务庭设置“藩篱”,科学组建审判团队;坚持彻底放权,落实司法责任;将以前由分管院长、庭长行使的案件审批权、裁判文书签发权等还权于员额法官,将员额法官从繁杂的日常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司审判工作,推进院领导从微观个案审批向审判管理监督转变。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法官可对案情疑难、复杂、审理有难度的案件提请联席会讨论,法官参考讨论意见作出独立裁决,认为讨论意见不当的还可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司改以来,已召开法官联席会议43次,讨论案件120余件,既保障案件质量把握从“单打独斗”到“群策群力”转变,也充分保障法官的独立裁判。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司改以来共召开审委会24次,比司改前减少50%;讨论案件79件,减少近70%,审委会功能从个案讨论逐渐向宏观指导转变。

落实“三大机制”添活力

一是落实“以案定员”机制。严控员额比例,对近3年各类案件收结数进行测算后,科学确定法官员额。严把员额数量、质量、遴选关,在全院67名审判员中遴选员额法官29名,占编制数的19.3%,初步形成以中青年法官为主,年龄、学历结构更加合理的法官队伍。探索实施人员分类选拔任用,提升干部队伍活力。二是落实“带头办案”机制。推行入额院领导、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庭长和普通员额法官平等分案,承担相同办案责任,不再负责原庭室内部管理事务。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基数列入年终考核,实现从传统批案到直接办案的转变。截至目前,院、庭长办案数量占全院办案总数90%以上,其中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1件。三是落实“责任监督”机制。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及职责试行办法》《“一案一评查”案件评查机制》《每月一报告过问干预案件记录机制》《重大刑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院领导在审判流程监督、审判质效管理、团队成员调配等方面的职责,避免审判权下放后审理方向失控、脱离监督、办案质效下滑、管理混乱等问题发生。通过审务督查、流程监管、质量评查等方式,对案件存在瑕疵的,由审查人员通知承办法官当面指导并纠正;问题较多的,由院领导与承办法官见面谈话并予以提醒和指导;对于共性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逐项梳理汇总,以专题讲座形式在全院集中培训。确属错案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并严格追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得到了有效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初步落到实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逐步形成。

构建“三大平台”聚合力

一是构建“案件评查”平台。着力创新评查模式,与纳雍县法院签订《友好交流合作备忘录》,相互选派业务骨干每季度进行案件交叉评查,上紧质量“发条”,有效实现评查工作由“内部自查”向“外部评查”转变。通过“强化宏观督导、强化个案指导、强化案件评查、强化教育培训、强化奖惩制度、强化联席会作用”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探索案件评查新模式‘五个结合’实现‘五个转变’”及“‘六个强化’统一裁判标准”工作经验经省高院呈报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省有关部门推广。二是构建“立体治赖”平台。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规范网络执行查控;率先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委托律师调查财产制度,2017年前8月共签发委托调查令5份;率先实行执行案件悬赏举报,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兑现悬赏奖金,最高奖励达18万元;在全省率先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执行资源统一管理利用。研发与全县近200个单位联合使用的集执行信息实时共享、智能预警、数据批量导入查询、业务办理智能报警等功能于一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综合管理平台”,县委出台《关于加强多部门联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等专门性文件,对县直各部门联动职责开出详细清单,全县近200个部门纳入执行联动体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立体治赖”新模式初步凸现。2016年先后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通报3批372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82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对108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悬赏,对27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极大压缩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被列为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法院。三是构建“多元调解”平台。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多元需求,构筑“1+3+5”解调模式,即构建起一张由行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调解、行业性调解、工会和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多元纠纷化解网络,通过“诉调对接中心”“便民调解中心”“E调解”“三大平台”,建立调解效力“无盲点”司法确认、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诉调对接精细化、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及无争议事实记载、培训与考核激励“五大机制”,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四个强化’建立巡回审判工作新常态”工作经验经省高院呈报最高人民法院及中央、省有关部门推广。

打造“三大模式”显实力

一是打造“繁简分流”模式。坚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原则,在民商事和刑事行政审判团队下分设普通程序组和简易程序组,改变“繁案简案混合审”的状况。细化分流举措,在立案源头、非审判事务、案件事实和争点上进行多元分流,严格限定“简转普”程序,有效解决工作脱节、推诿扯皮现象。运行以来,人均办案数、当庭裁判率、平均审理天数、发改率等指标均呈良性发展。二是打造“智慧法院”模式。积极推行网络庭审直播、“E调解”、律师阅卷等33类系统,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通过与新浪网签约开发“E调解”平台,特邀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16位知名法学专家、学者通过远程视频调解平台对部分矛盾纠纷进行异地调解,不仅克服了纠纷双方身居异地、来往不便的情形,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还能最大限度调动当事人参与调解的积极性,防止矛盾激化。率先在全省推行庭审互联网直播,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旁听庭审了解庭审实况,目前已直播案件800余件。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或律师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贵州法院网或者微信关注织金法院公众号实现自助立案,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开通律师自助阅卷系统,律师可对部分案件电子卷宗进行查阅,缩短调取纸质卷宗时间。2016年信息化考核提升至全省98个中基层法院第二名。三是打造“大数据”模式。抓住列为全省刑事诉讼大数据智能管理基层试点法院的机遇,于2016年10月20日启动大数据分析平台应用试点工作,为规范证据审查运用、减轻法官繁琐工作量、压缩法官自由裁量权,帮助裁判的智能辅助分析,对裁判结果进行智能评判和预警等方面提供了智力支持。截至2017年6月,通过大数据系统受理故意伤害案、盗窃案128件,审结122件,结案率为95.31%,平均庭审时间15分钟,比此前节省12到33分钟;当庭裁判103件,当日送达103件,当庭裁判并当日送达率为84.43%,比此前提升20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15天,平均减少7到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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