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优质肉牛的饲养管理条件,包括产地环境、品种、大气环境质量、水质量、牛舍环境,及饲料、饲养管理、兽药、免疫、消毒、疾病防治、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等技术。
本规范适用于养殖小区优质肉牛饲养,种牛相应时间段的饲养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125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126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127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 5128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管理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青贮饲料质量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肉牛 beef cattle
在经济或体形结构上用于生产牛肉的品种(系)。
3.2投入品 input
饲养过程中投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水、疫苗、兽药等物品。
3.3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牛群周转、场内工作人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
3.4污道 pollution road
粪便等废弃物运送出场的道路。
3.5牛场废弃物 cattle farm waste
主要包括牛粪、尿、尸体及相关组织、垫料、过期兽药、残余疫苗、一次性使用的畜牧兽医器械及包装物和污水。
4 肉牛养殖小区建设
4.1 小区环境
4.1.1 小区场地环境应符合GB/T 18407.3要求。大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标准的要求。
4.1.2 小区场地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充分考虑牛场的放牧和饲草、饲料条件。
4.2 小区场地条件 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2.1小区牛场址地势高燥、平坦,在丘陵山地建场应选择向阳坡,坡度不超过20度。
4.2.2 小区土壤质量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2.3水源充足,取用方便,每100头存栏牛每天需水20t—30t,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4电力充足可靠,符合GBJ 52的要求。
4.2.5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
4.2.6根据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场址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的下风向处。
4.2.7交通便利,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200m,距居民居住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1000m,距离畜产品加工场、矿场不少于1000m。
4.2.8以下地段或地区不得建场:水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区、畜禽疫病常发区和山谷洼地等洪涝威胁地段。
4.3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应根据当地资源、资金、当地及周边地区市场需求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技术与经济合理性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小区肉牛场建设规模分为大、中、小型,存栏肉牛分别为1000头以上、400—1000头、200—400头。
4.4规划与布局
4.4.1、小区规划原则 充分考虑便于草料运输,取草、取料方便,易于排污,不污染环境等。建筑紧凑,在节约土地、满足当前生产需要的同时,综合考虑将来扩建和改造的可能性。
4.4.2牛场的规划与布局 应选择避风和向阳的地点,建在干燥、通风、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点。牛场周围设围墙(围墙高>1.5m)或防疫沟(防疫沟宽>2.0m),周围建立绿化隔离带。
4.4.3牛场规划面积 舍饲栓系饲养肉牛育肥场和草地放牧牛舍按每头牛12平方米—15平方米计算,圈养带运动场牛舍按每头牛18平方米—20平方米计算。
4.4.4小区分区 建筑设施按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功能区间距不少于50m,并有防疫隔离带或墙。
4.4.4.1生活管理区 设在小区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生活设施、办公设施、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设主大门。
4.4.4.2生产区 设在小区的下风处,主要包括牛舍与有关生产辅助设施。牛舍一侧设饲料调制间和更衣室。
4.4.4.3隔离区 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牛舍、贮粪场、装卸牛台和污水池,设在牛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及地势较低处。兽医室、隔离牛舍应设在距最近牛舍50m—100m以外的地方,设有后门。
4.4.4.4饲料库和饲料加工车间 设在生产区、生活区之间,应方便车辆运输。
4.4.4.5草料场 设置在生产区的侧向。草场内建有青贮窖池、草垛等,有专用通道通向牛场。草垛距其它房舍50m以上。
4.4.5道路 小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通。场内道路应为水泥路或沙石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得交叉、混用。净道路面宽度不小于3.5m,转变半径不小于8m。道路上空净高4m内没有碍物。
4.5工艺与设施
4.5.1工艺确定原则 适用于肉牛肥育的技术要求。有利于牛场的卫生防疫:有利于粪尿污水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环境保护;有利于节水、节能、提高劳动生产率。
4.5.2饲养工艺 采用分阶段育肥的饲养工艺。
4.5.3设施 主要包括精、粗饲料加工、运输、供水、排水、粪尿处理、环保、消防、消毒等设施。设施应满足肉牛育肥和生产的技术要求;经济实用,便于清洗消毒,安全卫生;优先选用性能可靠的配套定型产品。
4.6牛舍建筑
4.6.1 建筑形式 采用敞棚式或半开放式。
4.6.2 排列方式 牛舍内部排列方式视养牛规模而定,主要有单列式和双列式。单列式内径跨度5.0m;双列式内径跨度10.0m,采用对头式饲养。
4.6.3建筑结构 牛舍可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棚舍可采用钢管支柱。每栋牛舍长度根据养牛数量而定,两栋牛舍间距不少于15m。牛舍应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的要求,温度、湿度、气流、光照符合肉牛不同生长阶段要求。
4.6.4内部设施
4.6.4.1牛床 距牛槽1.80m—2.0m。牛床地面应结实、防滑、易于冲刷,并向粪沟作2度倾斜。可用粗糙水泥地面或竖砖铺设,水泥抹缝。
4.6.4.2粪沟 宽25cm—30cm,深10cm—15cm,并向贮粪池一端倾斜2度—3度。
4.6.4.3通道 单列式牛舍通道位于饲槽与墙壁之间,宽度1.30m—1.50m;双列式位于两槽之间,宽度1.50m—1.80m。
4.6.4.4饲槽 设在牛床前面,槽底为圆形,槽内表面应光滑、耐用。饲槽上口宽55cm—60cm,底宽35cm—40cm,前沿高45cm—50cm,后沿高60cm—65cm。
4.6.4.5工作间与调料室 双列式牛舍靠近道路的一端,设有两间小屋,一间为工作间(或值班室),另一间为调料室,面积12平方米—14平方米。
4.6.5运动场 设在牛舍的前面或后面,面积按每头牛6m2—8 m2设计。自由运动场四周围栏可用钢管,高150cm。运动场地面以三合土为宜,并向四周有一定坡度(3度—5度)。
4.7饲料贮存、加工设施
4.7.1青贮 贮备量按每头牛每天20kg计算,应满足3个月需要。青贮窖池按500kg/ m3—600kg/ m3设计容量。
4.7.2饲草 贮备量按每头牛每天8kg 计算,应满足3个月需要。高密度草捆密度350kg/ m3。
4.7.3、精饲料 贮备量应能满足1—2个月需要。
4.8消防
4.8.1措施 应采取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符合GBJ 39的规定。
4.8.2消防通道 可利用场内道路,紧急情况时能与场外公路相通。
4.8.3消防用水 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
4.9卫生防疫设施
4.9.1外部防疫设施 牛场四周建有围墙、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牛场大门和后门入口处设车辆强制消毒设施。
4.9.2内部防疫设施 生产区应与生活管理区严格隔离,在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更衣消毒室,在牛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
4.10环境保护
4.10.1环境卫生 新建牛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牛场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不污染牛场环境。宜采用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4.10.2粪便污水处理
4.10.2.1新建牛场必须同步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
4.10.2.2固体粪污以高温堆肥处理为主,处理后符合GB 7959的规定方可运出场外。
4.10.2.3污水经处理后符合GB 8978、GB 11607的规定才可排放。
4.10.3病死牛只尸体处理 应符合GB 16548的规定。
4.10.4、空气质量 牛舍有害气体允许范围:氨≤19.5mg/立方米;二氧化碳≤2920/立方米;硫化氢≤15mg/立方米。
4.10.5场区绿化 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牛场之间的隔离、遮荫及防风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不宜种植有毒、有刺、飞絮的植物。
5牛种
5.1母本 用本省关岭黄牛、威宁黄牛、思南黄牛、黎平黄牛及这些的杂交后代母牛作为母本。
5.2父本 选用西门塔尔、安格斯、利木赞等引进肉牛作为父本,或采用这些肉牛的冻精对本地牛进行杂交。
5.3杂交 用本地母牛与西门塔尔牛进行第一代杂交,得出的西×本杂F1代母牛再与安格斯或利木赞杂交,采取级进杂交方式选育出本地优良肉牛品系。
5.4育肥肉牛
5.4.1牛种 作为肉牛养殖的犊牛或架子牛应选用本地牛与肉牛杂交后代公牛和本地黄牛公牛。
5.4.2牛源 遵循在小区范围内实行自繁自养、尽量不从外地购进牛源的原则。不得从疫区购进。购进的牛应在产区隔离观察15天以上,经临床健康检查无病,并附有检疫合格证,才能购买。
6 饲料的使用
6.1使用原则 执行 NY 5127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6.2草料和多汁饲料 包括牧草、野草、青贮料、农副产品(藤、蔓、秸、秧、荚、壳)和块根、块茎的使用,应是在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中生产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 定、无污染、无异常发霉、变质、异味的饲料。
6.3 精料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购买和使用,必须由畜牧管理部门批准的经销供应,在畜牧技术员的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随处购买和使用。
6.4精料原料使用 作为精料配合料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在保质量期内使用,不能使用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及异嗅 的饲料原料。
6.4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严禁使用违禁的饲料添加剂。
6.6禁用原料 禁止使用肉骨粉、骨粉、血浆粉、动物下脚料、动物脂粉、蹄粉、角粉、羽毛粉、鱼粉等动物源性饲料。
6.7微量元素添加剂使用 合理使用微量元素添加剂,尽量降低粪尿、甲烷的排出量,减少氮、磷、锌、铜的排出量,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7牛饲料加工调制
7.1青贮饲料制备
7.1.1青贮设备 青贮设备宜建在地势高燥,土质坚硬,地下水位低,靠近畜舍,远离水源和粪坑的地方,要坚固结实,不透气,不漏水。内部要光滑,窖壁应有一定倾斜,上宽下窄,底部必须高出地下水位0.5m以上,以防地下水渗入。
7.1.1.1青贮塔 用砖和水泥等制成的永久性塔形建筑。塔呈圆筒状,上部有顶,防止雨水淋入。一般塔高12m—17m,直径3.6m—6m,原料由顶部装入。
7.1.1.2青贮窖 圆形、长方形、地上、地下、半地下等多种形式。长方形容的四角必须做成圆弧形,便于青贮料下沉,排出残留气体。地下、半地下式青贮窖内壁要有一定斜度,口大底小,以防止窖壁倒塌。体积不得少于1m3。
7.1.1.3青贮壕 一般深1.5m—3.5m,长宽可根据需要确定。如有条件,其底部和四壁可用水泥抹平,底部一端要倾斜,以利于排水。
7.1.1.4青贮袋 用聚乙烯无毒塑料薄膜制成的塑料袋,袋一般厚lmm、宽100cm、长100~170cm,可贮青贮原料约200kg。
7.1.2青贮原料
7.1.2.1青贮原料的种类 选用禾本科牧草,如黑麦、冬牧70、鸭茅、皇竹草、高丹草;禾本科青割作物,如玉米、大麦、燕麦、小麦、高粱等;作物藤蔓与菜叶,如红苕腾、瓜藤、蔬菜边叶等;水生饲料,如浮萍、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莲等。豆科牧草和绿肥也可作为青贮原料,但需要与禾本科牧草混合青贮。
7.1.2.2原料的水分要求 原料青贮时适宜的水分含量应在65%-75%。
7.1.2.3原料的糖分要求 青贮原料的含糖量不得低于2%。
7.1.3青贮饲料制作
7.1.3.1制作要求 青贮要选择晴天或阴天进行,青贮开始要连续进行,一次完成。青贮设备最好在当天装满封严,中间不能停顿。
7.1.3.2原料切碎 原料倾注前切成5cm—8cm短段。
7.1.3.3装填与压实 装填前,先将窖(塔)彻底打扫干净。底下铺一层10—15厘米的干草,以便吸收青贮汁液。每填入饲料10cm—15cm厚进行踩踏或压实一次,尤其注意将窖边和窖角处压紧。青贮窖装料中间部分的饲料高出窖口平面50cm以上,呈馒头型。
7.1.3.4封盖 窖(塔、壕)装满后,先在上面盖一层厚约20cm的切短干秸秆或干草,再盖一层塑料薄膜,最后压土,土层厚30cm—50cm。青贮袋装满压实后用软绳将口扎紧,确保扎口不漏气。
7.1.4青贮饲料的启用与品质鉴别
7.1.4.1青贮饲料的启用 青贮饲料经过45天左右的发酵,即可开窖饲喂。取用时,应从上到下或从一头开始,每次取量,应以当天喂完为宜。取料后,必须用塑料薄膜将窖口封严,以免透气而引起变质。饲喂时,应先喂干草料,再喂青贮料。母牛怀孕后不宜多喂,以防造成流产,产前15天停止。若青贮料酸度过大,可用5%-10%石灰液中和饲喂。改换饲喂青贮饲料时应由少到多逐渐增加,停喂青贮饲料时应由多到少,使牲畜逐渐适应。
7.1.4.2青贮饲料品质鉴别 呈黄绿色、绿色,酸味浓,有芳香味,柔软稍湿润的青贮料为优质青贮。呈黄褐色、黑绿色,酸味中等或较少,芳香、稍有酒精味,柔软稍干的青贮质量较差,可饲喂。呈黑色、褐色,酸味很少,有臭味、干燥松散或粘软成块的青贮,不能饲喂。
7.2秸秆氨化
7.2.1原材料 选择清洁无霉变的麦秸、玉米秸、稻草作为原料。氨源采用市售无毒污染的农用尿素或碳酸氨铵。
7.2.2用具设备 氨化窖一般深、宽、长2米,窖壁底夯实,不漏水不漏气,内窖一次可处理700kg左右秸秆。用0.2mm厚的无毒聚乙烯塑料膜封盖。
7.2.3制备方法
7.2.3.1原料的加工 将秸秆铡成2—3厘米长,加入清水使秸秆的含水量调整到30%左右,新收割的作物秸秆,如水分较高可不加水。
7.2.3.2氨化剂的配备 按100公斤秸秆用5—6公斤尿素或10—15公斤碳酸氢铵兑25—30公斤水溶化搅拌均匀,配制成氨水溶液。
7.2.3.3装窖 将切碎的秸秆撒入氨化窖中,边装边喷洒氨水溶液,每装入10cm厚左右将原料压实一次,直至装满为止,装填过程不能中断。喷洒氨水溶液时,底层原料喷洒氨水溶液量稍少,上层稍多。
7.2.3.4封盖 原料填满窖后,窖中间原料要高出窖口30cm左右,并立即用塑料薄膜盖好,排出薄膜下空气,并用湿泥封严边沿。
7.2.3.5封埋期的管理 秸秆氨化密封后要经常检查封盖塑料薄膜,如有破洞应及时用塑料粘胶剂贴补。
7.2.4氨化处理时间 根据气温决定,气温在5℃以下需8周,5—15℃需4—8周,15—30℃时需1—2周。
7.2.5氨化秸秆品质鉴别 呈黄褐色或,褐色、有糊香味和刺鼻氨味、手触质地柔软为氨化成功;原料颜色不变、无氨味、手触原料质地不变为未起氨化作用,需重新氨化;呈白色有霉味、呈黑色有臭味为氨化失败,原料不能饲用。
7.2.6氨化秸秆饲用 氨化处理成熟后即可开窖晒干,待氨味挥发后饲用,如贮藏则将晒干的氨化秸秆装入塑料袋或水泥池中密封。开始饲喂氨化饲草时,由少到多,要混合常规干草进行饲喂,一周后可全喂氨化饲草。
7.3青干草制作
7.3.1制作青干草的原料 制作青干草的原料选用细茎牧草植株和叶片,如黑麦草、苇状羊茅、燕麦、大麦等禾本科牧草与青割作物;紫花苜蓿、三叶草、苕子、箭筈豌豆、紫云英等豆科牧草和绿肥。
7.3.2干制方法
7.3.2.1日晒干燥法 选择晴天,将收割后的牧草在原地或运到地势较干燥的地方晾晒至干。
7.3.2.2室内阴干法在凉棚、仓库等室内用竹、木条等搭成草架,将青草割后于室外晾晒5—6小时后转入室内,分层放在草架、用鼓风机吹风或采用热吹风加速室内空气流动,至牧草干燥为止。
7.3.2.3烘房干燥法 采用烤烟烘房和专门的烘房,在烘房搭草架,将青草割后于室外晾晒5—6小时至半干后转入烘房内,加热40—65℃烘烤至干。
7.3.2.4发酵干燥法将青草割后于室外晾晒5—6小时至半干后,在草中加0.5%—1%食盐,将牧草分层夯实压紧堆积,密封发酵,待草堆中温度升到70—80℃后,打开草堆用鼓风机将牧草吹干。
7.3.2.5牧草烘干机组快速干燥法 将收割后的新鲜饲草切短,用牧草烘干机组在500℃—800℃的温度下2—5分钟迅速脱水干燥。
7.3.2.6压裂草茎干燥法 用牧草茎秆压裂机将牧草茎秆压裂、压扁,再进行晒干、烘干等。
7.3.2.7化学添加剂干燥法牧草刈割时在牧草上喷洒牧草干燥剂,经过一定的化学反应使牧草表皮的角质层破坏后,再行晒干和烘干。
7.3.3青干草质量评定方法
7.3.3.1根据饲草品种组成的评定 青干草中豆科牧草的比例超过50%为优等;禾本科及杂草占80%以上为中等;有毒杂草含量在10%以上为劣等。
7.3.3.2根据叶片保有量的评定 青干草的叶片保有量在75%以上为优等;在50%—75%之间为中等;低于25%的为劣等。
7.3.3.3根据综合感官的评定 优等青干草:色泽青绿,香味浓郁,没有霉变和雨淋;中等青干草:色泽灰绿,香味较淡,没有霉变;差等青干草:色泽黄褐,无香味,茎杆粗硬,有轻度霉变;劣等青干草:霉变严重、有霉味或腐臭味。
8 肉牛的饲养管理
8.1 母牛的饲养管理
8.1.1母牛饲料 以青草为主,在母牛空怀期和怀孕期每天饲喂体重6%—8%的青草,体重0.5%—1.0%的秸秆和干草。在母牛配种期和实施同步发情阶段每头每天补饲1kg—2kg精料补充料。从怀孕第9个月到产犊,每头每天补饲2kg精料补充料。产犊后至犊牛2月龄每头母牛每天补饲3kg—4kg精料补充料。饲料要求干净、新鲜、不发热、不霉变。
8.1.2母牛的饲养方式 放牧喂养、舍饲与放牧结合的方式。
8.1.3饲料投喂方法 舍饲母牛,草料切短为8cm左右再投喂。日投喂2次,上午9:00,下午6:00。每次投料先喂精料,再喂青草,最后投喂干草或秸秆。放牧母牛,收牧后补喂精料和投喂干草或秸秆。
8.1.4放牧运动 舍饲的怀孕母牛每天放牧运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8.1.5圈舍卫生 牛舍每天清扫2次,随时保持圈舍卫生,牛床干燥。
8.1.6牛体卫生 保持牛体干净,每2周梳理一次牛体。
8.1.7配种 从母牛断奶后第19天开始要注意观察母牛的发情表现,发现发情要及时向人工授精员报告,并在发情后5小时左右完成授精和交配。
8.1.8围产期母牛饲养管理 母牛临近产犊前和产妒后1周,对母牛进行专人管护,保证优质牧草的供应,保证适当的运动,冬季饲喂温热饮水,产犊后要适量饲喂豆浆或其它多汁饲料。
8.1.9接产 母牛出现分娩症状后,接产人员必须守护在母牛身边,至母牛分娩结束后才能离开。临产前要将牛舍打扫干净,铺好干净、经太阳晒过的干草,并用万分之一高锰酸钾水将母牛外阴清洗干净。犊牛生下后要用干净毛巾将犊牛头部和口腔搽干,让母牛将牛犊的牛体舔干。产犊后3天饲喂优质青草和优质豆科干草。3天后开始补喂精料补充料。
8.2犊牛的饲养
8.2.1喂初乳 牛犊生后要用清洁温水将母牛乳房和乳头清洗干净,并用温热毛巾按摩乳房和乳头,刺激母牛泌乳,让牛犊在3—5小时吃到初乳。
8.2.2补饲 牛犊生后7天开始投喂少量豆科干草,15天开始补喂精料补充料和优质青草,让牛犊自由采食。
8.2.3管理 犊牛栏内要垫干净干草,随时保证垫草干燥。让牛犊自由活动。
8.2.4断奶 牛犊达到3月龄、体重达到75kg,能够采食足够饲料时便可断奶。断奶后牛犊要与母牛分开关养。断奶初期要保证足够的优质青草和干草,每天补饲精料1kg左右。
8.3架子肉牛的培育
8.3.1架子牛的饲养方式 放牧喂养、舍饲与放牧结合的方式。
8.3.2日粮组成 舍饲架子牛以青草喂养为主,每天每头饲喂体重6%的青草,体重1.0%—1.2%的精料补充料和体重1%左右的干草。饲料要求干净、新鲜、不发热、不霉变。放牧牛,收牧后按体重1.0%—1.2%的精料补充料和体重1%左右的干草补饲。
8.3.3饲料投喂方法 草料切短为8cm左右再投喂。舍饲牛日投喂2次,上午9:00,下午6:00。每次投料先喂精料,再喂青草,最后投喂干草或秸秆。
8.3.4放牧运动 舍饲的架子牛每天放牧运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左右。
8.3.5圈舍卫生 牛舍每天清扫2次,随时保持圈舍卫生,牛床干燥。
8.3.6牛体卫生 保持牛体干净,每2周梳理一次牛体。
8.3.7转段饲养 架子年龄达到15—18个月,牛体重达到300—350kg,就可转为育肥饲养。
8.4肉牛育肥
8.4.1育肥饲养方式 舍饲栓养或舍饲放养,要尽量减少牛的运动。
8.4.2日粮组成 育肥肉牛牛以青草日粮主要成分,每天每头饲喂体重6%的青草,体重1.2%—1.5%的精料补充料和体重1%左右的干草。饲料要求干净、新鲜、不发热、不霉变。8.4.3饲料投喂方法 草料切短为8cm左右再投喂。舍饲牛日投喂2次,上午9:00,下午6:00。每次投料先喂精料,再喂青草,最后投喂干草或秸秆。
8.4.4放牧运动 舍饲的架子牛每天放牧运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左右。
8.145圈舍卫生 牛舍每天清扫2次,随时保持圈舍卫生,牛床干燥。
8.4.6牛体卫生 保持牛体干净,每2周梳理一次牛体。
8.4.7肉牛出栏 肉牛年龄达到20个月左右,牛体重达到450—550kg,就可出栏。
8.5保证足够的新鲜的清洁饮用水,水质符合《NY 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质》要求, 最好采取自动饮水器引水。
8.6生产技术档案 做好配种、产仔的繁殖记录和兽医记录,对肉牛的生长发育、饲料消耗等进行生产记 录。记录资料保存2年以上。
9 疾病防治
9.1执行NY5125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药使用准则》和NY 5126《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9.2疾病的诊疗应由动物防疫部门或取得兽医行医许可证的人员负责,饲养户不能随意购买兽药使用。
9.3饲养肉牛应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进行预防,建立生物安全体系,防止肉牛 发病和死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学药品和抗生素的使用。
9.4每6个月对牛进行1次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选择使用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免疫疾病至少包括:炭疽病、五号病、牛出败。
9.5 确需使用治疗用药的,需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兽药供应商处凭兽医处方购买,在畜牧兽医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使用。不得随意购买使用。
9.6兽药的供应来自于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禁止使用未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兽药。
9.7 允许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钙、磷、硒、钾等补充药、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电解质补充药、血容量补充药、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泻药、润滑剂、酸化剂、局部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微生态制剂。
9.8 抗菌药、抗寄生虫药和生殖激素类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使用并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9.9 慎用作用于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的兽药、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禁止使用催眼镇静药和肾上腺素等兽药。
9.10 养殖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对重大疫情应先封锁、隔 离,取样确诊,并同时报告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采取控制、扑 灭措施。
9.11 由动物疫病监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必要的疫病监测。定期对牛群进行布病、结核 病的检疫。
9.12使用驱虫药定期对牛驱虫。
10 卫生消毒
10.1 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不能使用酚类消毒剂。
10.2 对牛舍、料槽、水槽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避免细菌滋生。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 0.5%过氧乙酸消毒,还可使用石碳酸、煤酚、次氯酸盐、有机碘混合物、生石灰、氢氧化钠,高锰酸钾、酒精和来苏尔。
11牛粪、尿的无害化处理
11.1对牛粪尿的处理执行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11.2牛粪的处理 每天收集的牛粪堆放在专门的贮粪池中,将牛粪压紧堆成粪堆并用干草或塑料薄膜封盖发酵15天后翻动1次,再堆放发酵7—10天,至牛粪发酵成熟,没有粪味为止。
11.3牛尿和污水处理 设置专门的密封贮存窖,专门存放牛场牛尿和污水。
11 肉牛运输
11.1 肉牛上市前,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产地检疫,获得《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明》,方可进入牲畜交易市场或屠宰场屠宰。
11.2 运输车辆在装运前和卸货后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11.3 运输途中,不得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12 病死牛处理
12.1 需要淘汰、扑杀的可疑病牛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取措施处理,传染病牛尸体应按照 GB/T 16569 和 GB l6548 进行。
12.2 养殖区不能随意出售病牛、死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