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源头预防。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县域内各类工程建设中使用农民工的建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收缴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切实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提供有效保障。二是定期检查。有关部门定期对农民工相对集中企业进行支付工人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宣传教育。依托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优势,通过开设专栏、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高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四是全力化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件,指定专人受理,全力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立案44件,结案44件,案件结案率100%,依法为2194名劳动者追讨工资954.91万元,督促建筑业企业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86.5万元,1户企业依法为19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