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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五举措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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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相关部门要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财税、融资、征地及项目落地等方面的全力支持;向返乡创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者底收费的公益型服务,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315万元等扶持政策,大力实施三个百万工程”“和青年创业带富工程。二是指导帮助返乡创业人员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我县集中力量打造五张名片、深入实施四个一体化和大力推进“5100工程重点发展平台的契机,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抓手,引导返乡创业人员主动接受大中型企业的辐射带动,积极发展大中型企业服务是配套配件企业;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在运输、商贸、餐饮、旅游等领域大展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着力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三是加强信息引导。各乡镇、相关工作部门要整合各涉及创业的相关信息,为返乡创业人员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四是帮助解决人才引进和用工问题。公共服务机构要将返乡创业人员和所创办的企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提供各类服务。五是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产业园区建立返乡创业园,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各乡镇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要预留生产设施用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结合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在三甲新城区扩展和居民安置时,集中规划建设一批门面型孵化基地,提供和完善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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